为了深入开展“信用市场”创建活动,更好地履行物业管理职能,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良好信誉,促进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根据市场实际,特制定巡查工作制度。
一、市场巡查由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市场实行全方位、主动式巡回检查。
二、巡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查纪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尽职尽责,依法管理,秉公办事。要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执行巡查任务时必须有二人以上。
三、依法检查经营户亮证、亮照及明码标价情况,取缔无照经营,监督经营户销售商品时是否出具信誉卡。
四、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护经营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纠正乱停车、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制止违反场规场约的行为。
六、店面装潢,做到及时登记,发现违章装潢及时制止纠正。
七、对市场经营户发布广告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每日巡查结束时,应及时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并对经营户相关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提供给市场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