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为适应二手车交易方式变化和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的式样。二手车发票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启用,各地旧版发票同时停止使用。各地地税局印制的涉及二手车交易的服务业发票按上述时间同时启用。
通知明确,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发票采用压感纸,为一式五联计算机票。计算机票第一联为发票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为转移登记联(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留存),印色为蓝色;第三联为出入库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为记账联,印色为红色;第五联为存根联,印色为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