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来到温州二手车市场网!请登录 免费注册
截止2009年4月1日,我支队直属各大队在交通管理中扣留超过30日尚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共计3382辆,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规定的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支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予以处理。扣留机动车的基本信息,特此公告
HI,当前网址已复制倒剪贴版,你可以通过QQ、MSN、邮件等工具推荐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