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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新交规”交警提示不属实

作者:未知   来源:温州交警网   发布时间:2013.07.10 [ 收藏该资讯]  字号:

        近日,微博、微信等各种传播媒介盛传一条消息,称交通新规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内容如下:

  “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转发给有车一族,友情提示!”

  据了解,这个帖子的内容去年10月份和今年年初新交规开始实施时分别在网上出现过,内容均属不实。

  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并没有接到7月1日要实施交管新规的通知,所传消息中的部分处罚规定目前已在实施中,还有的纯属子虚乌有。

  市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并未见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规,当然这种行为并不提倡。同时,“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所述不准确。根据公安部123号令,从今年1月1日起,闯红灯将罚款150元、记6分;故意遮挡号牌,记12分,罚2000—5000元不等。

  “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所述不准确。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扣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超速驾驶,记6分”所述不准确。交管新规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记3分。

  目前,驾车打电话、司机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主要是交警现场执法查处。行驶中拨打手机,记2分,罚款50元,若造成事故,罚款200元。司机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款50元。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虽然网传新交规部分内容不属实,但是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车时必须小心谨慎驾驶,时刻注意安全。在行车安全上,不管如何重视,都不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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