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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通违法处理有新规 15日内不交罚款就收滞纳金

作者:未知   来源:交警网   发布时间:2011.07.13 [ 收藏该资讯]  字号:

        鹿城区的李先生昨天在温州高速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罚后很郁闷。高速交警通过党报热线88869996提醒驾驶员朋友:目前新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已升级,如有被“电子警察”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未按时缴纳的情形,应及时到违法窗口缴纳罚款,不然得交滞纳金了。

  目前温州高速交警新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已进行系统升级。新版违法系统对原有单个信息应用系统进行了组合,将驾驶人信息、机动车信息、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危化品管理以及交警队信息平台六大功能整合成一个平台。违法处理模块中一个最大的特点是违法滞纳金从严收取,即一旦作出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在法定15日内未依法缴纳罚款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产生每日3%的滞纳金,但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数额,即“滞纳金”的总额不超过“本金”。如未及时缴纳滞纳金的,系统对于违法记录不予消除。

  据介绍,6月27日起至7月26日,新系统试运行期间,单个业务处理时间可能会延长,请广大司乘人员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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