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刷新振瓯路人行道上的免费停车位标线。通讯员 周瞭 摄
瓯海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将于11月1日正式开始人行道违停处罚,近日,在不妨碍行人的前提下,该局在景山街道的人行道上施划了100多个免费车位。
上周五,记者在瓯海区景山街道振瓯路、兴海路看到,工人在人行道上划出一个个新的停车位。不过,振瓯路新施划的车位上设有“咪表”,这是怎么回事?执法人员解释,这批停车位已经审批过期,且标线不明。他们此次根据实地情况重新刷新标线,并且不再作为收费停车位。一旁的温州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证实,这批泊位现在已经不受他们管理。
据悉,当天景山街道新施划的停车位有一百余个,在10月底前,景山、梧田、新桥三个街道首批具备施划条件的人行道上将新增260余个停车位,并且全部免费。
你认为瓯海区域内还有哪些符合施划条件的人行道车位,可致电96310告诉瓯海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根据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市区人行道停车管理的通知》规定:下列城市人行道道路范围内不得设置临时停车位:
1.公共汽车站亭、站牌及两侧5米内路段;
2.地下通道出入口及两侧5米内路段;
3.大型公共建筑周围疏散及防火通道;
4.可能损害城市绿地或树木的路段;
5.城市桥梁;
6.盲道、无障碍设施通道;
7.道路管线井盖合理范围内;
8.宽度不足6米,或盲道一侧人行道小于5米的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