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一些驾驶人接到了莫明其妙的罚单。针对有的驾驶人为了逃避交通违法处罚,使用套牌假牌的违法行为,省公安厅交管局根据实际研制开发了“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黑名单系统”。从2月1日起,全省交警开始使用该系统,从此,套牌假牌的违法行为有了克星。
“如果发现你的车辆被套牌,请你立即报案。”报案既维护了自身的权益,也有利于公安交警部门查处。
交警部门接到被套牌报案的,统一由被套牌车辆车籍地交警部门予以受理并在黑名单系统中进行录入、申报、核实等操作。查获套牌车辆后,由查获地交警部门扣留车辆,对其套牌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从黑名单系统撤除套牌记录。
查获套牌车辆后,统一由套牌车辆实际车籍地交警部门按套牌车辆真实牌号恢复已撤除的违法记录并处罚;查获地交警部门系套牌车辆实际车籍所在地的,将违法记录处罚完毕后,返还扣留车辆。套牌车辆原系无牌的,由查获地交警部门手工处理被套牌车辆已撤除的违法记录后,依照相关规定返还车辆。查获地交警部门非套牌车辆实际车籍所在地的,告知当事人持扣车凭证(凭证上应注明套牌车辆牌号)到实际车籍地交警部门,将违法记录处罚完毕后,再到查获地交警部门领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