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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市场服务指南(注册登记)

发布时间:2008.04.01 [ 收藏该资讯]  字号:

驾驶员、车主朋友您好:

车管所二手车市场工作站目前办理温州市区国产小型客车上牌(不含报废更新)

请按以下内容办理手续,如有不明之处,向咨询窗口询问,谢谢您的合作!

所需提交的资料:

《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来历凭证、国产机动车的出厂合格证明、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码拓膜二副。

办证流程:

1.到人工检验处30号窗口核对公告、拓印、29号窗口确认车辆(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免予检验的车型,到检测线检验车辆)

2.到二楼车辆业务大厅排队机取号等候呼叫,呼叫窗口受理、选号。

3. 23号窗口缴费。

4.到19号窗口领取号牌(凭缴费发票)。

5.到人工检验处装号牌、拍照、取2张照片(凭缴费发票)。

6.到二楼车辆业务大厅18号窗口交照片,等候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七)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

1.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小型客车注册要提供控办审批手续。

2.客运车辆、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必须经由辖区交警大队同意盖章后方可办理。

3.《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单位车辆盖公章,个人车辆车主签名。

4.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公司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屿田段(三维集团东首)
   联系电话:0577-88629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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