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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市场服务指南(辖区内转移登记—号牌不变)

发布时间:2008.04.01 [ 收藏该资讯]  字号:

驾驶员、车主朋友您好:

请按以下内容办理手续,如有不明之处,向咨询窗口询问,谢谢您的合作!

所需提交的资料:

《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来历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照片、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拓膜,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违法行为的要先予处理。

办证流程:

1.到人工检验处拓印,29号窗口确认车辆,28号窗口电子档案比对。

2. 没有来历凭证的到二楼交易大厅交易并开具交易发票。

3.到二楼车辆业务大厅排队机取号等候呼叫,呼叫窗口受理。

4. 23号窗口缴费。

5.到人工检验处拍照、取照片(凭缴费发票)。

6.到二楼车辆业务大厅18号窗口交照片,等候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注:

1.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机动车买受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3.《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单位车辆盖公章,个人车辆车主签名。

  

公司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屿田段(三维集团东首)
   联系电话:0577-88629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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