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记者从温州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将于5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对象为市区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含外地委托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年检的车辆)。
该制度首先在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开始实行。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对象为市区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含外地委托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年检的车辆)。检测方法是对轻型汽油汽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进行检测;对重型汽油汽车采用双怠速法进行检测;对柴油汽车采用自由加速烟度法(不透光式、滤纸式)进行检测。
据了解,市区目前有三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已取得省环保厅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的委托资质,分别是温州交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有限公司、温州宏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温州汽车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车主可就近选择一家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从市交警部门获取的数据显示,2000年全市机动车仅7万辆,但截止今年3月,全市机动车已接近160万辆,仅市区的机动车就达46万辆以上。我市机动车排放污染对PM2.5的贡献率也在20%以上,机动车排气已成为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城市形象、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主要原因。
加快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是当务之急,而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是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有效手段,可以有效解决两个关键性问题:一是通过定期对车辆进行环保检验,能够准确地排查出排气污染超标的车辆,一类经维修后达标排放,继续上路;另一类经维修后仍不达标的,建议报废,从而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二是通过对车辆进行环保检验后核发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可以正确区分高、低污染车辆,为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加速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奠定基础。
接下来,在温州市区开展的基础上,下一步各县(市)也将加快检测机构和检测线的建设,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制度。